2024年,本院在履行刑事起诉、监督职责时,发现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经调查得知,受害人父母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管教不严等失职行为。针对上述问题,墨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下达《监督监察令》,认真分析存在的监护不到位、纪律不严、家庭教育失衡等问题,细化了监护人的措施履行监护职责。通报会上,检察官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重视家庭教育,反思教育方法,加强监督。通过监督和训诫,监护人认识到了自己监护缺失的后果,并当场表示将认真反思家庭监护失灵的问题,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照顾和监护。
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管不到位等常见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强化监护监督的工作机制,《监护令监督督查》旨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足的难题,推动家庭保护责任落实。下一步,墨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监护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运用检察官的力量筑牢家庭教育的坚强防线,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量。切实以更好的检察绩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检察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提供保护;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身体、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有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从事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代表未成年人依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给予合理的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收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
(二)纵容、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纵容、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的;
(四)纵容、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欺凌他人的;
(五)允许或者强迫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的;
(六)让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有害或者影响身心健康的图书、报纸、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信息;
(七)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商业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的;
(九)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姻合同的;
(十)非法处置、侵占未成年人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未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义务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训诫、制止。他们;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给予训诫,可以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教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落实的主体责任。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正确的思想、方法、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习惯。
其他共同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协助、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重视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继承良好的家庭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谐。家庭关系。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导,进行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热爱党、国家、人民、集体、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家庭感情和国家;
(二)教育未成年人立德树人,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实友善,遵守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健康的审美追求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未成年人均衡营养、科学锻炼、充足睡眠、身心幸福,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未成年人珍惜生命,教育其交通安全知识、健康上网、预防欺凌、预防溺水、预防诈骗、预防拐卖、预防性侵等等,帮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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